时间:13日起 地点:原毕业学校
本报讯 (记者 佘峥)预计从13日起,被普高录取的学生可以到原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。
根据教育部门的安排,12日是招生片区内考生材料及录取通知书的交换时间,13日是片区外的普高学生材料和录取通知书的交换时间。各区招考中心(招办)于8月13日9:30将相关材料带至市招考中心,属厦门本市范围内的当场进行交换,属厦门市外的上交市招考中心,由市招考中心统一邮寄。
职业学校的通知书发放方式则有所不同,有的是由学校直接寄给考生留在报名表上的通讯地址,有的则是委托考生原毕业学校转交。
今年学生也不必自行领取档案,而统一由招生部门将档案转到学生被录取的学校。
(来源:厦门日报)